環保總局將對火電脫硫項目進行驗收
時間:2006-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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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保總局《通知》督促"十五"計劃中尚未動工的重點項目開工建設。《通知》要求,2005年年底,確保有80%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產,其余項目開工建設;火電廠脫硫機組在2005年年底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300萬噸。同時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并盡早組織實施控制和減排二氧化硫的經濟政策,重點是將現有火電機組脫硫成本納入上網電價、保證脫硫機組上網電量、制定發電環保折價標準、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費標準,鼓勵多渠道加大脫硫資金投入、落實國債資金和排污費對重點脫硫工程項目的補助等政策。嚴格執行新修訂的火電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對超標電廠實施更加嚴厲的處罰,堅決限產乃至停產。據預測,通過實施新標準,2020年我國火電廠二氧化硫排放量可控制在784萬噸以內。
李新民表示,近年來由于國家對脫硫工程的重視,短時間內脫硫公司會紛紛涌現,必將帶來技術及產品質量的良莠不齊,在當前市場不穩定的情況下極易形成不良競爭。因此,還要對脫硫市場進行大力整頓,主要針對脫硫設備的質量和技術參數等方面的問題。
相對于火電脫硫,煙氣脫硝是控制火電污染排放的更高的要求。國家環保總局表示,由于技術的特殊性,煙氣脫硝裝置必須與電廠建設同步進行。近年來由于國家對脫硫脫硝的提倡,刺激了國內此方面的科技研發,目前脫硫和脫硝正在向完全國產化邁進,并且有了實用先例。這預示著脫硫脫硝設備和技術的成本將大大降低。